做强物联网产业赋能数字化转型
2023/06/12 第一,掌握技术话语权,防范主权安全风险。基于主权原则建立起相应的技术标准、管理细则、行业规范,不仅事关我相关产业发展,同时也关乎社会稳定及政权安全。为此,可发挥制度优势,组织实施专项计划,产学研政企“五位一体”共同实现物联网软硬件设施的系统性开发、研制和应用,利用人口规模等比较优势加以反复测试,形成更可靠、更高效的新一代物联网技术及产业集群,避免过多参考国外标准的基础架构引发的主权安全风险。
第二,规范个人隐私保护,加强数据治理有效性。从维护个人隐私及关键利益的角度,通过加强立法提升物联网数据治理的有效性。一是协同相关部门提高数据保护立法的协调程度,将数据最小化和数据删除等核心原则纳入政府及专门授权机构外的所有层级、部门和企业的强制性规范,确保相应立法的一致应用和高水平执行;二是培育和优先发展数据保护机构,明确赋予其执行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权力,对违反数据保护义务的行为予以重处,引领强制性防范个人数据泄露的规范入脑入心;三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教育,加大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宣介,建立专业的物联网安全防欺诈平台。
第三,加快技术应用与升级,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出发,不断加大智慧城市建设力度,实现物联网收益及获得感的全覆盖。聚焦新型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领域,持续推进数据中心、边缘计算节点及智能感知设施等的科学布局。进一步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落地与产业应用,推进互联网应用升级。不断探索机制、模式创新,强化各类终端协同创新发展,促进全域覆盖的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加快下一代物联网规模化部署,打造丰富应用场景,助力提升生产服务效率、居民生活品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
第四,建立联合开放实验室,推动产业对接与发展。发挥制度优势,加强标准体系和更加集成的系统建设,在开源开发基础上提供互操作性的堆栈解决方案。成立跨领域、开放、共享的“物联网联合开放实验室”,提供基础的物联网设备检验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服务,推动产业链对接和标准制定,加大人才培训和咨询服务力度,引导产业集聚、招商和融资,加速构建可扩展、可适应和无缝对接的联网设备,全面激励物联网和相关技术的互操作性的提升。